关于开展我市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项目的通知73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残联: 包头市低视力儿童康复中心2014年成立,2014--2015年集中完成自治区抢救性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项目100例。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效果显著,康复需求人数多。为了推进残疾预防行动,进一步满足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的需求,按照《包头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包残联发【2017】3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实施自治区抢救性低视力儿童康复项目的同时开展我市每年50例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年度任务 全市安排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50例(不包括昆区、青山区,其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救助名额按照辖区人口比例,自行安排)。 二、补贴标准 每名补贴2000元。 三、资金来源 全市安排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50例,每例补贴2000元,所需康复经费10万元,全部由市残联承担。昆区、青山区按照包头市残联《关于调整残疾人专项资金使用分配的函》的意见,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补贴经费自行安排。 四、指导任务 市残联按各旗县区人口比例分配指导任务数,指导任务数可按实际执行情况适当调整。 五、实施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 六、工作要求 1、各旗县区残联高度重视,结合残疾人基本信息专项调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低视力儿童认真梳理,按照指导任务数及时安排康复训练,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 2、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项目统一使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审批表》一式三份,身份证、诊断复印件各一份。 附: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各旗县区年度指导任务分配表
包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
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各旗县区年度指导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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