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包头市残疾人证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207
关于印发《包头市残疾人证 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残联党组发〔2018〕24号 各旗县区残联、稀土高新区残联: 为进一步严格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坚决扼制违规违纪办理残疾人证问题,按照自治区残联的要求,经研究,对全市办理残疾人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现将《包头市残疾人证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抓紧动员部暑,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清理工作如期高效完成。 附:包头市残疾人证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共包头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18年9月12日
附件: 包头市残疾人证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残疾人证清理工作的部暑,深入整治残疾人证核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和自治区残联及市纪委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残疾人证自查自纠清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督办李纪恒同志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点人点事情况的通知》和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及自治区残联的要求,深入查找残疾人办证领域存在的非残持证、高定级别、档案资料不全、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特别是残联系统工作人员残疾人证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以此次清理工作为契机,推动全市残联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传导,确保残疾人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精准营造残疾人证认证准确、等级合规、程序合法、档案资料齐全、核发管理规范的风清气正的办证环境。 二、目标任务 结合残疾人办证数量较大的实际,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全面核查、全面清理的原则,分两个阶段对2018年之前办理的残疾人证进行彻底清理。第一阶段:从2018年5月至10月底,对残联系统工作人员违规办理残疾人证开展清理工作。2018年11月初至12月底,完成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残持证清理工作。第二阶段:从2019年1月开始到2020年12月对社会办理残疾人证人员进行清理,用两年多的时间实现残疾人证全面核查、全面清理、一查到底。 三、第一阶段清理工作重点 (一)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包括在职在编、离退休、公益岗位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为本人或亲友办理残疾人证,骗取国家政策补贴,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行为。 (二)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亲友在等级评定造假,低等级评定为高等级的行为。 (三)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办理残疾人证手续不全、程序不规范、档案资料不完整情况。 (四)目测评残的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医疗鉴定的情况。 (五)无残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办理残疾人证的行为。 (六)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弄虚作假在等级评定造假,低等级评定为高等级的行为。 (七)已殁的、外迁的但未注销残疾人证,他人继续代领优惠政策补贴的行为。 (八)在残疾人证清理工作中,残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清理工作组织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 四、第二阶段清理工作重点 (一)对社会人员办理的残疾人证进行全面系统清理。 (二)充分利用全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上门入户核查所有持证人员状况,逐人逐项核实甄别。 (三)抓住2019年大批量残疾人证已满十年需要换证的有利时机,对残疾程度与所持证件不符的持证残疾人,进行重新评定、鉴定。 (四)对目测评定的持证残疾人全部进行医疗鉴定,实现所有残疾人证医疗鉴定资料齐备,档案资料齐全,核发证管理规范便民的目标。 (五)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各旗县区残联要积极争取将大数据平台建设纳入当地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尽早实现纵深联通,横向覆盖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平台开展对残疾人证实施精准化施策、科学化管理、常态化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市残联成立全市残疾人证自查自纠清理工作小组。 组 长:张瑞平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组长:索宇杰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王云峰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索宇杰同志兼任,唐春蓉、边建欣、安晨雪、陈栋为成员。负责对全市残疾人证清理工作实行全过程指导、监督。各旗县区残联也应成立相应清理工作机构,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清理到位。 (二)提高站位。各级残联组织要将残疾人证清理工作作为从严治党的一项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残疾人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此项清理工作,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完善清理工作方案,细化清理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精准组织、精准实施、精准清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在清理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核查、边查边改的原则,做到数据准确,清查彻底,不得拖延清理工作,不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数据,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成效。 (三)把握方法。各级残联残疾人证清理工作,要结合动态更新调查、换发新版残疾人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年审复验、与部门联合核查、上门鉴定服务、接收主动注销、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方法开展清理工作。要加强与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医疗鉴定机构协作配合,加强对医疗鉴定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评定弄虚作假、拖廷办理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建立起一套流程规范、步骤清晰、方法多样的清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逐人审核、逐人甄别、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四)监督检查。市残联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从第二代残疾人证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残疾人,采取查验资料、入户核查、医疗鉴定等方式进行逐项甄别、认定,并对核查结果负责。各旗县区残联也应开展不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清理工作信访台帐,实行动态监督核查和管理,做到认真受理、逐件落实、全程留痕。 (五)全力整改。要与民政、工商、税务、交通等部门协调配合,对违规领取的残疾人优惠补贴、税费减免等进行认真清理。要主动协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配合介入残疾人证清理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形成震慑,并深入分析问题根源,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六)深刻反思。认真分析深刻反思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特别是残疾人工作者违规持有残疾人证问题的根源,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规办证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七)限期报告。各旗县区残联要对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发现的问题、处置情况等梳理汇总报市残联,市残联定期与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研判分析,加强监督指导。总结报告务必数据详细、情况真实、报送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