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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003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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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0035号提案的答复

李建强委员

《关于加强管理无障碍环境建设,让城市有爱“无障碍”的提案》(第0035号)我会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代表残疾人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群团组织。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础。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有着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2012年6月国务院颁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就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专项要求。《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并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从残联职能来讲,有代表残疾人反映无障碍建设中存在问题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责。近年来,市残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宣传国家、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政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具体工作情况介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包头市政府于2007年成立了包头市无障碍建设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建设、民政、交通、铁道、财政、发展改革、民航、公安、教育、旅游、商务、银行、卫生、残联、老龄等部门,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2021年4月市残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成立了由市残联工作人员、各残疾人专门协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包头市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促进队,同时各旗县区残联也相应成立了体验促进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无障碍建设

一是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全民无障碍环境意识。近年来,市残联在各个残疾人重大节日活动开展期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公交车LED广告屏、借助电视台“聚焦执行力”栏目、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通过举办各类残疾人无障碍知识培训班,提升人们对无障碍环境的认知。

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2023年2月,市残联联合住建等20个部门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共同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建立与同级残工委成员单位中相关部门常态化联系制度,定期对无障碍建设方面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分类,了解核实情况,提炼共性问题,根据职能分工协调、沟通、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处理。2022年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为市检察院提供诉讼线索,共同推进包头市无障碍环境建设。

三是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残残疾人充分享受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残联充分发挥自身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深化社会治理结构,创新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方式方法,动员、组织、培训残疾人参与、体验、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共创无障碍环境,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共享无障碍成果。近年来,多次组织无障碍体验活动,广泛听取体验人员的意见建议,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积极推动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残联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推动无障碍建设:

一是继续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无障碍环境意识,引起全社会对

无障碍环境的普遍关注。

二是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023年对60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解决残疾人起居、如厕洗澡、出行、自主烹饪等基本生活需求,帮助残疾人实现居家无障碍。

三是充分发挥包头市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促进队作用,对体验中发现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主体责任部门建言献策,同时配合检察院做好无障碍公益诉讼工作,提高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让广大残疾人能够享受到社会文明发展成果,帮助残疾人更好的融入社会,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签 发 人:邬秀梅

承办部门:维权部

承 办 人:陈栋

电    话:3322993

       单位名称:包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答复日期:2023年5月29日


文章分类: 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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