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跨省通办"流程】异地户口办理残疾人证流程164
自2021年6月28日起,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申请人可在经常居住地向当地区县级残联提出办理申请。申请人除提交残联要求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当地的有效居住证。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不再受户籍地限制,全面实行“跨省通办”,让“在包头的外地人”和“在外地的包头人”就地办证不跑路。 【跨省通办申请流程】 需申请人准备两寸白底彩照三张,身份证与户口本复印件两份,居住证复印件两份(居委会、村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持居住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前往居住地管辖权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前往现居住地残联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根据内容填写,然后前往指定医院进行评定。居住地残联出具公示表,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居住地残联将所有资料录入系统,户籍地残联审核出证后,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到申请人手中。 近三年来,包头市残联通过扎实举措,以“一网通办”促“跨省通办”,取得了显著成效。从2021年6月份正式实施残疾人证“跨省通办”以来,“跨省通办”办理残疾证1241人,其中户籍地本省区居住地外省区的65人、居住地本省区户籍地外省区的265人、本省区内跨地市633人、本省区同地市跨旗县区的278人,群众满意度达100%。下一步,全市残联系统将按照“一数一源、一人一案、一网通办、一卡通用”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残联系统信息化服务建设,为广大残疾人朋友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服务,打造智慧残联,扎实推进全市“跨省通办”残疾人证的管理工作,让“跨省通办”为广大残疾人朋友插上“隐形的翅膀”,实现残疾人证“应办尽办”“一次办”“马上办”,切实打通服务残疾人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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